为索要劳资补偿金,盐城的六旬老汉范某强行入住姜堰娄庄的黄某家中。范某自以为“天经地义”, 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日前,范某被姜堰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4月3日下午5时许,娄庄镇放牛村的村民黄某向110报警称,家中有劳资纠纷需要解决。姜堰区公安局遂指令娄庄派出所的民警前往处置。
民警到场后了解到,跟黄某发生劳资纠纷的是盐城人范某。60多岁的范某称,他跟在黄家后面打小工时,黄某口头答应他每天工资为140元,但等到2017年年初发完工资后,范某发现黄家给他算的工资只有120元一天。而黄某称自己并未如此承诺,黄某妻子贺某又补充反映,范某劳动能力有限,他们曾多次回绝并建议其回家休息。
由于并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双方所言无法证实。综合考虑,经民警劝说,黄家终于答应多补10元一天,200多个工合计2000多元。
然而,范某高喊“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旗号,不同意黄家的补偿,范妻陈某甚至在黄家院子内撒泼,并故意滞留黄某家中过夜,拒不撤离,致使黄家人当晚不能入住家中。
4月4日上午10时,黄某报警。民警出警后,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为由,当即对范某、陈某传唤审查。
4月5日上午,民警组织范某、黄家进行了一次正式调解。鉴于范某要求的补偿过高,调解未获成功。民警警告范某,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得再以非法手段滋事。
4月10日,黄某再次报警,称范某又赖在其家中拒不离开长达5个小时。民警出警后发现,这次范某独自一人不仅带着花生等口粮,甚至还带着被子、衣服,试图“持久战”。
民警再次对范某传唤。当晚8时许,范某因私闯民宅且不听阻劝,被姜堰区公安局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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