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市中院、市公安局举行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互通联合惩戒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给失信被执行人再添一道“紧箍咒”。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亚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涛,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孙金录,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万艳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新闻办主任于波主持。 会议开始,市中院宋亚平副院长和市公安局张涛副局长签署了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互通联合惩戒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 据宋亚平副院长介绍,民事执行中的限制出境措施,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为保障执行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结案前不得离境、扣留被申请人出入境证件或通知边防机关限制其一定期限内不得出境的强制性措施。但在执行实务中,限制出境措施的运用并不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那么广泛,当事人申请少、执行法院也不会每个案件都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导致部分被执行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将财产转移至境外,或者在被纳失后利用新申请的出入境证件购买飞机票、乘坐高铁、出境旅游等,更有些被执行人一走了之,移民境外,导致案件执行不能,影响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及社会公平。 为此,市中院与市公安局的共同研究、协商,签订合作备忘录,进行深度合作,通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新的出入境证件,收缴、作废失信被执行人已持有的出入境证件等方式来强化限制出境措施的运用,从源头上杜绝“老赖”利用信息不对称规避相关惩戒措施,以此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随着联合惩戒失信的笼子将越扎越密,失信被执行人规避、躲避执行的空间也将越来越小,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也将会越来越完善。下一阶段,市中院将继续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补短版、强弱项,全面提高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水平,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扎实迈进。 张涛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真履职,通过办证过程中的实质性审查,发现部分失信被执行人违规办理出入境证件,有的利用新办证件购票出行、出境旅游、转移财产甚至移民境外,存在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地区经济健康发展。为此,法院执行局和公安出入境通力合作,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办证管控,目前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证申请115人次,逐人落实了不准出境措施,有效惩戒了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行为,形成了联合惩戒的工作合力。 随着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双方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内容和责任义务,将围绕各自职责,在数据报备、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限制办证、作废证件、采取不准出境措施等方式对逃避责任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联合惩戒,督促其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 会上,相关人员还就如何才能避免自己成为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怎样修复自己的信用、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已持有护照等有效出入境证件如何处理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通讯员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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