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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内环一哥 发表于 2022-07-21 22:10 被告已经是老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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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宜佳家纺 发表于 2022-07-21 09:08 人没跑,法院说被执行人没有财产
泰兴法院 发表于 2022-07-22 15:36 王俊峰在本院有未能执行完毕案件7件,涉及金额160余万元。关于信访人信访的王俊峰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已执行到位241484.7元,另预查封王俊峰购买的现登记在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套房产,除此之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外人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院执行过程中对预查封的上述房产提出异议,要求解除查封,该公司同时提供了其已向泰州仲裁委员会提请解除上述房产所签买卖合同、返还代垫款、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等的相关材料。因此,本院首次执行时未能处置上述房产。2021年6月16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俊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首次付款时间为2022年正月十六日前。2021年12月17日,泰州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解除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俊峰、李小琴就上述房产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办理解除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之日起三日内给付王俊峰、李小琴12万元,仲裁费15100元由王俊峰、李小琴负担(从12万元中扣除)。因江苏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数量众多,其未能给付上述款项。因被执行人王俊峰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2022年7月12日立案恢复执行,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待涉案房产处置完毕后,如被执行人王俊峰符合拘留条件本院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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