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法院曝光失信案例 姜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文书 申请人向姜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 执行法官及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措施
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所有还款义务。
孙某某等多人与姜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因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宣传一楼业主单独使用院落,致孙某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购房损失。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认的义务。申请人遂向姜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系涉及众多购房户权益的民生案件,法院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发现,因涉及案件较多,该公司账号余额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信息仅余一套商铺尚未对外销售,法院及时进行查封。 但因商铺难以销售且处置周期较长,并不能达成案件事了的效果, 经与公司多次联系,要求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未果后,执行法官及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措施。 后与该公司法务联系,对方要求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 但执行法官要求必须全部履行所有案件后才可能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经过沟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所有还款义务。执行法院也第一时间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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