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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今日事] 注意了!符合这一条件的购房人,可申请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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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1 08: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二手房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要支出不少税费。因为相比新房,二手房除了契税(买方),又多了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卖房)。
注: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由卖方缴纳,但卖方通常都将其转接到房价或直接由买房人来缴纳,购房成本可能因此会增加不少。所以大家买房的时候要问清楚,合同要看仔细。


二手房交易中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为总房款的1%;但房屋已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可免交,也就是我们平常所听到的“满五唯一”!

从这个税费标准,我们不难看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还是相当高的。一套200万的房子,个税按1%计算就是2万了。

虽然,理论上“个税”是由卖方缴纳,但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都是净收,最后支出这笔个税的都是买房一方。

个税这么高,除了“满五唯一”,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免交或“优惠”呢?现在还真有另一种方式,可以享受“个税优惠”。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退个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能退多少?怎么办理?
赶紧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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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要求

若要申请退税,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

二、出售和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三、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如:纳税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故符合政策规定的时间条件。


金额计算

对于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退税金额计算公式为:

一、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时,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其中,原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如:2022年12月,小杨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24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300万元。假定小杨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小杨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万元。若小杨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2.5万元(150÷240×4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如何申请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件;

(二)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何确定住房出售和重新购买的时间?

答: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预填上述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与缴税时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时间进行核对。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问:如果出售的住房属于多人共同持有,应该如何计算自己的退税金额?

答: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如: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

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200×50%=100万元,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2万元。

同年7月,小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200×50%=100万元,新购住房金额为200×40%=80万元,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其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2=1.6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问:享受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后解除房屋交易合同,已经获得的退税应当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纳税人逾期缴回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问:向哪个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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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1 15:5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以前年度的不知道有这个政策,能翻旧账找税务局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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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1 16:1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先买后卖可以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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