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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姜堰两部门发布!事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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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30 10: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我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泊位线。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未按法律明令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姜堰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市民游客朋友们,文明规范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擦亮城市名片贡献自己的力量。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姜堰大队

2023年7月25日







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朋友文明交通意识,不断规范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泰州市姜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1.自觉将机动车辆停放在道路两侧的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2.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到人行道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3.公共停车位是全体市民公用资源,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地锁、使用锥形桶、轮胎、废旧非机动车等杂物占用。

    4.需要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宇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美丽姜堰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泰州市姜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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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30 10:2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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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30 11:1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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