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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房地产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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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房地产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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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奈希山谷
米奈希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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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0 09: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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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倾城烈火 于 2024-2-20 09:29 编辑
近日,泰州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市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其中规定购买泰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缴纳首付款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具体如何操作?账户金额不足怎么办?一起来看↓↓↓
01、职工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房产开发商与职工共同出具承诺书;
02、职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等可提取金额,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
03、职工和房产开发商凭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可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总额20%的,职工应补足相应金额)网签购房合同。
04、职工凭网签备案合同及相关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特别提醒:
在办理提取手续时,职工本人需提供购房合同、承诺书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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