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无聊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爆料] 姜堰自規局姜國民同志利用职务之便包庇不动产登记造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30 18:3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姜堰老百姓甲 发表于 2022-11-28 22:58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像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大冯甸村王爱民没有房子都可以不动产登记成功180平方左右,都有登记编号,有没有房子看得到的,就是个别人有好处的结果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0 18:45: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姜堰老百姓甲 发表于 2022-11-24 11:49
本人已和姜国民同志电话联系过,他回答所有的答复均经过局长同意才发的,但回复和事实完全相反。

就像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大冯甸村王爱民没有房子都可以不动产登记成功180平方左右,都有登记编号,有没有房子看得到的,就是个别人有好处的结果,举报到现在都没有用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0 18:4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姜堰老百姓甲 发表于 2022-11-25 16:20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像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大冯甸村王爱民没有房子都可以不动产登记成功180平方左右,都有登记编号,有没有房子看得到的,就是个别人有好处的结果,举报到现在还没有用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0 18:4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姜堰老百姓甲 发表于 2022-11-26 18:18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像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大冯甸村王爱民没有房子都可以不动产登记成功180平方左右,都有登记编号,有没有房子看得到的,就是个别人有好处的结果,举报到现在还没有用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0 18:4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姜堰老百姓甲 发表于 2022-11-28 22:58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像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大冯甸村王爱民没有房子都可以不动产登记成功180平方左右,都有登记编号,有没有房子看得到的,就是个别人有好处的结果,举报到现在还没有用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0 18:4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姜堰老百姓甲 发表于 2022-12-01 08:36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像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大冯甸村王爱民没有房子都可以不动产登记成功180平方左右,都有登记编号,有没有房子看得到的,就是个别人有好处的结果,举报到现在还没有用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2-30 18:5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姜堰老百姓甲 发表于 2022-12-08 21:19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就像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大冯甸村王爱民没有房子都可以不动产登记成功180平方左右,都有登记编号,有没有房子看得到的,就是个别人有好处的结果,举报到现在还没有用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12-31 08:4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12-31 14:49: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12-31 20:44: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1998-2024 T56.net All Right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