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广大网友的声援,我们两家快递公司反映的被强收股权、断水断电、维权失败事件,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积极转发,绝大部分网友是支持我们的,认为我们占理。 除本论坛外,我们在小某书上的发帖,目前浏览量已经突破6万,在小某书在泰州占有率并不高的情况下,这已经是个很不错的成绩。 # `/ y1 A: q! G) { }
在此过程之中,也有人冒出来试图引导舆论,遭到了我们摆事实讲道理的驳斥,大部分都删帖逃跑。 引导舆论无非两个调调: 1、要坚决相信法院---我们倒是相信,但是在菜场大妈都觉得我们有道理,我们的设备没有拿回来却被扒皮的情况下,我们无法相信。 2、法官都是好同志,不会为了某个案件怎么样----那周树平是哪个大案要案把他养成一个胖子的?
, ^$ B- z) u3 w( ?还有某位自称专门替企业申冤的,熟悉法官界内幕的前法官主动联系了我们,称其擅长为企业维权。我们一查,发现该法官本来就因为吹黑哨进去过,所以婉拒了。 某位我们甲公司熟悉的,政法界的前辈联系了我们,包括一些我们认识的律师也联系了我们,反馈的结果,令我们大跌眼镜。 他们的一致意见是:“程华国法官谨小慎微,毫无恶名”。尤其这位政法界的前辈私下认为:“我认识小程很多年了,我也不太懂,找人看了,看的人认为你们整体确实是冤,但小程是个很谨慎的人,可是在庭长周树平被抓后小程在主持工作,所以现在这个节点对他很重要,可能有人能够因此左右他,如果真是这样,你们不要怪他,换你你也顶不住”。 所以,最可怕的可能不是金钱,而是那只看不见的手。
8 \' X6 z. O# y7 p @
0 h# o' L1 j( R7 D: v' z通过我们两公司组织的研讨会,根据总部和AI的支持,我们就民事案件的“操作方法”得出结论(刑事案件“操作”的关键是能否取保候审和判缓刑)如下,当然这样的结论并不是指的我们这个案件,指的是一种规律,而且这些年由于舆论有所收紧,反而有些人胆子越来越肥: 1、民营企业是最容易被坑的,因为个人的案件,往往标的额小,而且如果一个人被冤了,容易走极端。国企没有人敢坑。民企吃亏了就吃亏了,还能怎么办?而且还容易出现帮人用力过猛,用力不大怕对方认为自己没有帮,要来退钱。 2、影响一个法官的,除了他自己内心的欲望,可能是其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或者一把手或者有往来的其他法官。 3、对方当事人如果一开始就是找到上级单位的人,这才是最可怕的,从上面开始操作,你一审敢判,我二审就敢维持,对于上级而言,维持了,责任基本都在下面,对于下面而言,你看我不错吧,上面都维持了。至于后面的再审以及察院监督,那就是走形式。 4、金钱不是最可怕的,权力才是最可怕的,有些人或许因为精神追求、也许因为不差钱看不上,而再加钱,又划不来了。 为此,我们最近将整个案件的经过分别向两家公司的总部进行了汇报,总部认为我们并非说谎,确实冤屈。因为我们都已经做了十几年了,这个官司,就是法院全部支持我们,明显也无法弥补我们实际的损失,总部承诺从文宣条线以及法务条线对我们进行无偿的支持。 为此,我们敬告潜在的可能想“操作”案件的某些人员如下: 1、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我们打官司,也是为了钱(我们只是想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并不想靠打官司发财),但是,公职人员是不能为了钱的。某些同志,我们已经打听过了,名声在外,大家认为对方如果找他,他“操作”案件的可能性比较大。有些人以为他做得巧妙,正气凛然与慈眉善目之间来回无缝切换,相当丝滑,但是,有个东西叫人言可畏。人言有时候是谣言,有时候是真话,每个人的作风怎么样,其实业内都知道,连你的履历,大家都知道。 2、公职人员如果出事了,结果都不会太好,就像来主动为我们“维权”的前“黑哨”法官,整个精气神都不行,我们就不再埋汰人家了。 3、如果一旦知道有人“操作”案件,我们不但会实名向某委举报,还会请求总部的支持。我们好欺负,我们的总部不是好欺负的。要不然我们以后在泰州就要把裤子套在头上走了。 4、我们的钱不是你们能赚的,我们的总部会支持我们,可能会引发很大范围内的新闻,总部会帮我们找记者,你们自己,包括某公司,要经得起全国人民对案件的讨论。如果在全国人民的大讨论面前,我们输了,我们一分钱不要,我们赔礼道歉。当然你们也可以找记者,L某也可以去找记者,我们随时接受采访。我们准备死磕到底,我们什么都不怕。 5、经指点,我们向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以及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如下请求:只要你们把我们的案例,作为典型案例,或者公报案例往上报,只要你们敢送,上面批不批没有关系,我们服输服气,绝对服从你们的判决,从此不放半个屁。或者,把程华国法官的文书,印发了让全泰州法官学习,也行。
: ?% W; p" l, w* k9 _/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