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无聊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884|回复: 57

[网友爆料] 高港法院程华国真的是个好同志! 快递公司断电抢股权事件第二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4-7 08: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感谢广大网友的声援,我们两家快递公司反映的被强收股权、断水断电、维权失败事件,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积极转发,绝大部分网友是支持我们的,认为我们占理。
除本论坛外,我们在小某书上的发帖,目前浏览量已经突破6万,在小某书在泰州占有率并不高的情况下,这已经是个很不错的成绩。
3326.jpg
# `/ y1 A: q! G) {  }
在此过程之中,也有人冒出来试图引导舆论,遭到了我们摆事实讲道理的驳斥,大部分都删帖逃跑。
引导舆论无非两个调调:
1、要坚决相信法院---我们倒是相信,但是在菜场大妈都觉得我们有道理,我们的设备没有拿回来却被扒皮的情况下,我们无法相信。
2、法官都是好同志,不会为了某个案件怎么样----那周树平是哪个大案要案把他养成一个胖子的?

, ^$ B- z) u3 w( ?
还有某位自称专门替企业申冤的,熟悉法官界内幕的前法官主动联系了我们,称其擅长为企业维权。我们一查,发现该法官本来就因为吹黑哨进去过,所以婉拒了。
某位我们甲公司熟悉的,政法界的前辈联系了我们,包括一些我们认识的律师也联系了我们,反馈的结果,令我们大跌眼镜。
他们的一致意见是:“程华国法官谨小慎微,毫无恶名”。尤其这位政法界的前辈私下认为:“我认识小程很多年了,我也不太懂,找人看了,看的人认为你们整体确实是冤,但小程是个很谨慎的人,可是在庭长周树平被抓后小程在主持工作,所以现在这个节点对他很重要,可能有人能够因此左右他,如果真是这样,你们不要怪他,换你你也顶不住”。
所以,最可怕的可能不是金钱,而是那只看不见的手。
11.jpg

8 \' X6 z. O# y7 p  @
22.jpg

0 h# o' L1 j( R7 D: v' z
通过我们两公司组织的研讨会,根据总部和AI的支持,我们就民事案件的“操作方法”得出结论(刑事案件“操作”的关键是能否取保候审和判缓刑)如下,当然这样的结论并不是指的我们这个案件,指的是一种规律,而且这些年由于舆论有所收紧,反而有些人胆子越来越肥
1、民营企业是最容易被坑的,因为个人的案件,往往标的额小,而且如果一个人被冤了,容易走极端。国企没有人敢坑。民企吃亏了就吃亏了,还能怎么办?而且还容易出现帮人用力过猛,用力不大怕对方认为自己没有帮,要来退钱。
2、影响一个法官的,除了他自己内心的欲望,可能是其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或者一把手或者有往来的其他法官。
3、对方当事人如果一开始就是找到上级单位的人,这才是最可怕的,从上面开始操作,你一审敢判,我二审就敢维持,对于上级而言,维持了,责任基本都在下面,对于下面而言,你看我不错吧,上面都维持了。至于后面的再审以及察院监督,那就是走形式。
4、金钱不是最可怕的,权力才是最可怕的,有些人或许因为精神追求、也许因为不差钱看不上,而再加钱,又划不来了。
为此,我们最近将整个案件的经过分别向两家公司的总部进行了汇报,总部认为我们并非说谎,确实冤屈。因为我们都已经做了十几年了,这个官司,就是法院全部支持我们,明显也无法弥补我们实际的损失,总部承诺从文宣条线以及法务条线对我们进行无偿的支持。
为此,我们敬告潜在的可能想“操作”案件的某些人员如下:
1、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我们打官司,也是为了钱(我们只是想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并不想靠打官司发财),但是,公职人员是不能为了钱的。某些同志,我们已经打听过了,名声在外,大家认为对方如果找他,他“操作”案件的可能性比较大。有些人以为他做得巧妙,正气凛然与慈眉善目之间来回无缝切换,相当丝滑,但是,有个东西叫人言可畏。人言有时候是谣言,有时候是真话,每个人的作风怎么样,其实业内都知道,连你的履历,大家都知道。
2、公职人员如果出事了,结果都不会太好,就像来主动为我们“维权”的前“黑哨”法官,整个精气神都不行,我们就不再埋汰人家了。
3、如果一旦知道有人“操作”案件,我们不但会实名向某委举报,还会请求总部的支持。我们好欺负,我们的总部不是好欺负的。要不然我们以后在泰州就要把裤子套在头上走了。
4、我们的钱不是你们能赚的,我们的总部会支持我们,可能会引发很大范围内的新闻,总部会帮我们找记者,你们自己,包括某公司,要经得起全国人民对案件的讨论。如果在全国人民的大讨论面前,我们输了,我们一分钱不要,我们赔礼道歉。当然你们也可以找记者,L某也可以去找记者,我们随时接受采访。我们准备死磕到底,我们什么都不怕。
5、经指点,我们向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以及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如下请求:只要你们把我们的案例,作为典型案例,或者公报案例往上报,只要你们敢送,上面批不批没有关系,我们服输服气,绝对服从你们的判决,从此不放半个屁。或者,把程华国法官的文书,印发了让全泰州法官学习,也行。
345.png
346.png

: ?% W; p" l, w* k9 _/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4-7 08: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楼主,大胆提醒一句,法院判决书是属于公开文书,是可以全文公布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4-7 08: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楼主,虽然我和你一样的遭遇,但对于你说法官怎样怎样,我个人还是觉得不妥。
; J; b8 u: _6 n7 \, A# q+ y% i有事论事,你拿得出对方频繁骚扰你的证据,能证明是被迫搬迁并且无法取得生产资料,这是正理。
9 {& {, j0 {6 D/ N在纪委没有找他并定论之前,理论上他是清白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6-4-7 09:36: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大门 发表于 2026-04-07 08:58
* [3 j; x# d; x" P& g4 d楼主,虽然我和你一样的遭遇,但对于你说法官怎样怎样,我个人还是觉得不妥。0 e0 }/ }" |0 _; x8 m1 d5 Q( J7 u
有事论事,你拿得出对方频繁骚扰你的证据,能证明是被迫搬迁并且无法取得生产资料,这是正理。
0 Q$ h5 e8 T! f3 q% Q# K9 t在纪委没有找他并定论之前,理论上他是清白的。

8 r) ~6 k1 T0 O) O没有讲法官不清白啊,只是讲他判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4-7 10: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你这发帖目的,越来越明晰了!
! l$ r4 T2 A9 X+ E$ ^大凡有点正常思维的人都能看出,你这是想用舆论的压力的,影响司法的判决啊!* H) z  C7 A, \% J; Y2 K% `
如果是你个人的主意,没问题;5 v7 u4 h1 l9 d2 J2 G/ s
如果是哪个律师出的主意,也许要倒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4-7 10:53: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光说不练OO1 发表于 2026-04-07 10:27
1 N3 V* g$ @+ l/ ^你这发帖目的,越来越明晰了!
# I0 o6 ~# P1 O6 G大凡有点正常思维的人都能看出,你这是想用舆论的压力的,影响司法的判决啊!0 G9 C# D, |1 B. p! V9 Z
如果是你个人的主意,没问题;; `2 k  \. z/ e$ }4 [, F% W0 Y
如果是哪个律师出的主意,也许要倒霉了!
& L6 `9 @' _% _4 z; ^! Z) D
你这是什么脑回路?发个帖就能影响司法判决了?最多让个别乱搞的人不敢乱来!晒到阳光下会更公正公平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6-4-7 11: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光说不练OO1 发表于 2026-4-7 10:27
4 {8 N  D1 J) k4 F你这发帖目的,越来越明晰了!* {4 [0 C0 a5 x* p0 s+ C
大凡有点正常思维的人都能看出,你这是想用舆论的压力的,影响司法的判决啊 ...
* c2 B0 l3 k$ J' b% t9 m
因为我们感觉到案件被人操作了。很害怕。如果被操作了,就像被周树平那样的人操作了,我们是一点办法没有。我们不能就这么几百万的投资丢了吧。对方也可以过来啊,也可以搞舆论的,他也可以影响司法呀,也可以公开跟我们辩论啊。毕竟这么多网友不是好糊弄的。像周树平黑了那么多人,你觉得他影响的那些案件会重判吗?那肯定不会吧。但他的钱是怎么挣的呢?所以,你说不发帖,还有什么办法等着挨宰呀,我要让别人知道,我们不是大肥肉,是鸡骨头。" y# J( Z4 r/ [/ f* O7 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4-7 11: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大门 发表于 2026-4-7 08:58: g8 E; g: l+ C+ w
楼主,虽然我和你一样的遭遇,但对于你说法官怎样怎样,我个人还是觉得不妥。" d! w- H+ ]: T) ]* _' ^
有事论事,你拿得出对方频繁 ...
. i; k3 X  I6 Z9 v: }5 X- b
你说的很对,我也想对楼主说你要拿出证据来,发帖不能做证据的,报警记录有几次?断电次数也几次?你现在只有一次报警记录和一次断电记录,法院只能依据这一次的判,然后就是设备,你说拆走不行(我干自动化几十年了,从来没见过拆走不行的流水线,流水线拆了可以重新安装,滚筒的皮带的都一个道理只要调式好就行),退一万步讲,就算拆了不行,你就不拆留下来无偿给人家用吗?拆走扔了也要拆走啊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4-7 1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小二子 发表于 2026-4-7 10:53
' K9 {- f6 q/ s: t! ]! K" i& l你这是什么脑回路?发个帖就能影响司法判决了?最多让个别乱搞的人不敢乱来!晒到阳光下会更公正公平
+ i; I) \: a8 y$ K: U- r
啥证据都不放出来,司法不公正体现在哪里?连叙事都前后矛盾,你究竟相信什么?全凭他前后矛盾的口述?6 s: ^; U1 E! g+ X9 e8 \; ]! N

6 j' x( P  v1 ~  H! N7 i) f4 I1 `补充内容 (2026-4-7 11:27):' d: r4 g. L$ ~1 o! N! [* n
连人家@大门  女士都认为应该将判决文书贴出来,不要针对法官。; O+ K1 k/ C3 J# v
你是连人家@大门 女士都不如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6-4-7 11: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小二子 发表于 2026-4-7 10:53
. \1 z  z: Z9 M7 Z* A你这是什么脑回路?发个帖就能影响司法判决了?最多让个别乱搞的人不敢乱来!晒到阳光下会更公正公平

1 Z& B4 Q: r" O4 w# m同情楼主的遭遇,单纯就法律证据层面而言法院判决没什么大问题,他提供的证据里只有23年4月19号的一场报警纪录,如果不能提供更多的证据这官司不好打,举个例子我现在租房子,某一天房东断我电半天,几年来就断了这一次,你说我去打官司说房东怎么样房东怎么样,你说法院怎么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1998-2026 T56.net All Right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