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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钱了!这次轮到我们小区了!” 最近,靖江香樟园小区的业主们,收到了一笔“额外红包”。
看着手机里的转账,有业主笑得合不拢嘴:以前总刷到别人家小区发钱,羡慕得眼红,这回终于轮到我们了!
能收到真金白银的分红,无疑是让别的小区业主眼馋的“凡尔赛”资本。 你可能会好奇,这200块钱到底是哪来的? 这笔钱是每个业主都该享有的“隐形财富”——公共收益。简单来说,公共收益就是小区里那些“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钱。比如: 电梯里天天循环播放的广告; 小区门口道闸上贴的商业海报; 公共区域停的外来车辆交的停车费; 快递柜、直饮水机、自助售卖机进驻时交的场地费; 甚至通信公司在楼顶建的基站,也要给业主交“占地费”! 这些收入,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比如,一些车位、绿地、道路等均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这些共有部分可以通过出租从而获得公共收益。 可现实中,很多小区的公共收益就像“黑洞”——收了多少?花到哪去了?业主一问三不知。有的业主表示自家小区年年“哭穷”,说维修资金不够;可另一边,电梯广告换了一茬又一茬,停车费收得理直气壮,钱却像蒸发了一样。 而一个小区的业主想要分红,需要有业委会等来一起把这笔“糊涂账”摊开来变成了“明白账”。 首先,业委会得“硬气”。一个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是公共收益不被侵占的关键。他们得敢跟物业“算账”,敢查合同,敢公开收支明细。 其次,账目必须“晒出来”。好的小区,公共收益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会定期在公告栏、业主群公示。收入多少、成本多少、结余多少,清清楚楚,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最后,钱怎么花,业主说了算。公共收益的用途,不能由物业或业委会单方面决定。根据规定,它可以用于: 补充小区的“养老金”——专项维修资金; 改造公共设施,比如修路、换监控、加装充电桩; 抵扣物业费; 或者直接像这样,给业主发红包。 分红不仅是对业主权益的尊重,更是一种激励——让大家意识到: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当业主看到“自己的钱”被用在刀刃上,甚至还能“返利”,自然会更愿意参与小区事务,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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