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论坛首页
开启辅助访问
手机客户端
切换到窄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门户
论坛
Portal
分站
房产
家装
招聘
汽车
财经
旅游
泰享恋
更多频道
分类信息
手机客户端
罗塘人家(姜堰)
高港房产网
靖江房产网
兴化房产网
泰兴房产网
花嫁
教育
健康
全景
招聘求职
房屋租售
二手物品
二手车市
宠物市场
家政服务
装修建材
教育培训
婚庆摄影
搜索
搜索
热搜:
招聘
招聘信息
兼职
驾驶员招聘
空调
房屋出租
招聘兼职
发电机组
货架
转让
信用卡
租房
手工活
手机
上海大花园
二手空调
店面转让
国税
暑假工
电动车
本版
用户
泰无聊论坛
»
论坛
›
网聊泰州
›
社区联盟
›
关于开展2021年江葬活动的公告
返回列表
查看:
33412
|
回复:
0
[社区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江葬活动的公告
[复制链接]
能上天
能上天
当前离线
积分
378324
发表于 2022-3-23 10: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关于开展2021年江葬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满足市民骨灰江葬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泰州市2021年度骨灰集体江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21年4月24日上午8时,在泰州市殡仪馆举行共祭仪式后,统一乘车到指定江域开展江葬活动。
二、报名方式
泰州市户籍居民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逝者骨灰江葬活动,报名所需材料:
1.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逝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户籍所在地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经审核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泰民发〔2020〕44号)规定的,填报《泰州市区生态葬法减免和奖补审批表》,并提交法定继承人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2021年4月20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泰州市殡仪馆
报名电话:86263919
靖江市、泰兴市和兴化市居民到当地民政部门报名(靖江市报名电话:84503467,泰兴市报名电话:87712409,兴化市报名电话:83101308)。
三、其他事项
1.参与江葬活动的亲属每户登船不超过2人, 免除江葬直接费用。因特殊原因需增加陪同亲属的,按物价局(泰价费〔2007〕79号)标准收取80元/人。
2.逝者亲属如因事不能参加活动,可与泰州市殡仪馆签订委托书,由其代办。
3.参与江葬活动的亲属需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禁止携带香烛纸钱和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泰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9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 1998-2024 T56.net All Right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