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惠小区后街背巷经过区长协调与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城南街道办事处,采取综合执法行动,取缔位于市场后北侧无证经营摊位,经过社区协调让我们原先在后面的经营户到市场内营业,改善了居住环境,方便了附近居民群众的生活。可是自去年下半年由于海陵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杨某某不负责任,对无产权的车库发放营业执照6家,出摊经营,造成垃圾遍地,噪声扰民,堵塞消防通道,脏水随意流淌,发出阵阵腥臭,人民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扰乱了市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部署,泰州作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如此脏乱差的市场环境,谈何文明?谈何生态?谈何宜居?谈何满意? ? ?
=====================================
据小编了解,未提交产权证的,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7〕199号)第十一条规定,使用自有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没有产权证的,申请人只需提交自有房屋的信息说明材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营业执照只是经营者的“身份证”,不是行业许可证。根据国家规定,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根据所从事的行业办理相关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环保备案等手续。同时,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第三条第(七)款规定,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