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职工医保,去医院看普通病,挂号统筹支付6元个人扣6元。然后治疗拿药560元个人支付的。这个钱可以报销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报销啊?每年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比例是多少?有大佬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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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回复:
网友,您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不予报销。职工医保参保人可自愿参加门诊统筹,降低划入个人账户比例0.2%用于门诊统筹,划扣的个人账户最高封顶8元/月。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连续合理治疗至痊愈(未有间断为一次,一般不超过7天),在本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一般为一级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年内累计最高报销500元。其中在实行乡镇一体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年内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0元。如有疑问,可拨打89892030(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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