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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园汪汪

[泰州今日事] 姜堰区所有公共停车位,将出让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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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12: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你无聊透顶 发表于 2023-5-10 09:27
特许经营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都不懂的货,只知道百度,就是个笑话

谁给的特许经营权,城管自已给自已的么,国家哪条法律允许他们自已设立收费项目的?百度怎么了,百度踩你尾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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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14: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hyabusa 发表于 2023-5-10 12:41
下一步对空气收费也是创新喽.

不是没有可能,把空气净化后出售给有需要的人,既服务了民众又获得了收益,你这个想法值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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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16:48: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烦死了,到处收钱,穷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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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17:4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道路修扩建,赔偿是政府吗?成天没事找事,尽让百姓对政府产生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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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18:19: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是准备向好停车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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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0 18:5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hyabusa 发表于 2023-05-10 12:40
麻烦你了解一下啥叫国有资源,傻货.

和弱智说不出道理,你自娱自乐吧,停车费你还是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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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2 06:3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土地是国家的,是属于公共资源。已经缴纳了车船使用费,也按要求交税,其实已经为使用道路权缴纳了费用,所以再强制收取费用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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