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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今日事] 可恶!专坑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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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4 08: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针对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团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非法吸收几百名老人存款1900多万元。这些老人少则“投资”了一两万,多则“投资”了五十几万,大部分人除了领取部分分红利息外,本金全无。

基本案情
2016年底,独居在姜堰的刘奶奶下楼买菜,回来时看到小区楼下搭起了一个临时帐篷,旁边有一个写着“免费测量血压”的牌子。刘奶奶被吸引上前询问,工作人员都是年轻人,非常热情,他们不仅给刘奶奶测了血压,还贴心地向老人嘘寒问暖、介绍相关养生知识,当刘奶奶咨询他们是主要办理什么业务时,工作人员向刘奶奶发放了写有“居家服务”、“养老服务”相关项目的宣传册,又以后期可以发放小礼品为由留下了刘奶奶的电话号码。

在2016年底到2018年4月份这几年里,刘奶奶陆陆续续接到电话让她到公司无领取“肥皂”、“抽纸”等小礼品,同时免费测量血压。在工作人员的推销下,刘奶奶与该公司签订了“居家服务合同”,并用手机在该公司主打的“某某商城”注册了账号,且在账户里预存了二十几万元“保障金”用以返还积分和分红。2018年5月,原本已到分红返还期,但利息和本金迟迟未到账,刘奶奶多次联系工作人员未果,再去公司讨个说法时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毕生积蓄竹篮打水梦成空。

经查,张某以年利率10%至20%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以中老年人为对象,与投资人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向泰州市姜堰区不特定人员30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造成本金损失上百万元,受害者绝大多为老年人,其中年龄最大的集资参与人91岁。

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2年3月,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以“养老”为名的诈骗行为时有发生,该案是以“养老服务”为套路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例。老年人的事,就是全社会的事,检察官提醒广大老年群体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贪图蝇头小利,时刻强化防骗意识,不轻信他人,不盲目动养老钱。同时,家人和社会也要给予老人更多地关心和爱护,以合力助推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本文所涉人物和单位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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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4 09:18: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人物单位都是化名,图片源于网络,没一个真的,故事也是你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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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6 17:27: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子女要多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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