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无聊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16405|回复: 2

“我就是不回复,你拿我没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5-14 10: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2023.326作为当事人的我在泰州论坛上发帖反映泰州中级人民法院、高港人民法院孙文佳法官不作为的情况,本人多次向中院领导,督察处、信访办写信,犹如石沉大海,音信全无
这起执行案件2019年在泰州高港法院立案,泰州农商行是抵押人,我是首封人, 高港法院 对此案立了撤撤了立,历时3年多,反复多次却一直未执行,后我没有办法,就在首封法院镇江丹徒法院申请执行。
   20225 高港法院具体负责执行人孙文佳法官多次打电话协商将案件移交到高港法院执行, 说在高港法院拍卖比较方便, 想到镇江拍卖泰州房产确实诸多不便, ,经和丹徒法院法官商量后就同意了, 随后办理了移交,拍卖权交给了高港法院,高港法院于2022624日重新立案。案号20221203执恢152
时间又过去了6个月,到202212月底,我打电话给孙文佳询问拍卖进展,他说没有拍卖,问腾仓评估了没有?他说也没有,原因是第三方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我说按照法律规定你应当提交到高港法院民事法庭 进行审查,看到底异议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撤销拍卖,不成立继续执行,他说没有审查,我问为什么?他说无可奉告,不但违反法律规定不作为,而且官腔十足。
经过联系泰州农商行,他们也很着急,毕竟拖了4年多, 泰州门面房的价格从2万一平方多跌到一万不到,损失巨大,对被执行人来说,时间拖得越久支付利息越多,也是十分不利。
    按照新的《国家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家部门收到书面信访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可泰州中院至今没有一个字答复。  
  按照最高法院的《执行规定》,明确有财产可执行的,执行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六个月完成不了的,应当向上级领导及当事人作出解释,法官故意不执行的,应当追究其责任。不知何故孙法官为什么不执行,也不做任何解释。
其次,第三方提出执行异议,应当依法提交本院民事法庭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撤销执行,不成立的继续执行。审查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为什么没有告知审查结论?
孙文佳法官是否存在不作为?为什么多次立案不执行?协商要回拍卖权立案后6个多月仍然不依法执行, 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问题反映但泰州中院院领导、信访办、督察处, 中院督察处难道不应当给一个解释吗?
                                                当事人 陈坚 2023.5.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6-13 15: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最高院关于《民诉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可以了解下,执行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17 09: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18651048555 发表于 2023-6-13 15:49
最高院关于《民诉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可以了解下,执行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 ...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1998-2024 T56.net All Right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