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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今日事] 鸡窝来了“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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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7 21: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眼下正是一些鸟类繁殖、幼鸟成长的季节,幼鸟初飞,受伤害情况多发,8月25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三水派出所就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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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9时许,市民李先生报警称:自家鸡窝里飞进一只鸟儿,怀疑是野生保护动物。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了解,李先生家住三水街道西陈村,早上起床后听见鸡窝里有“动静”,凑近查看,竟发现是一只不明种类的鸟儿飞进了自家鸡窝,引起了鸡群的骚乱。由于翅膀受伤,该鸟儿已无法飞行,李先生便将其捉住并放进笼子,通过图片搜索,李先生发现此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随即拨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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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拍照和电话咨询专家人士,确认该鸟为苍鹭,且还处于幼鸟时期。得到消息后,溱潼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很快赶至三水派出所将苍鹭带回,并进行紧急救助。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苍鹭平时主要栖息于江河、溪流等水域岸边及其浅水处,成对和成小群活动,性格孤僻,主要捕食鱼及青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鸟类是人类生存环境的检验员,善待鸟类,就是善待我们自己。此次苍鹭误入鸡窝,事件虽然令人惊奇,但也提醒我们,作为人类,有责任去保护各类野生动物,维护生态环境的多样性。李先生和民警的及时响应和积极行动,不仅解救了苍鹭,也树立了良好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榜样。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给予救助。同时要注意遵守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任何伤害或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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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7 22:54: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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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8 16: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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