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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今日事] 事关购房!泰州推出优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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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09: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贷款未结清
也能过户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简化二手房交易流程
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近日
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推出优化政策
开展
二手房“带押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让二手房买卖更便捷


什么是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

所谓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是指原房贷没还清、已被抵押的存量房,无须卖方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注销原抵押权,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协作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以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旧贷款,从而实现房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适用于哪些交易?

此业务适用于本市通过资金监管渠道购买二手房,卖方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买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卖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买卖双方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等情形。


具体如何办理呢?

别着急举个例子

带你详细了解

↓↓↓



4年前,市民李先生在市区美好易居城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他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贷了50万元,还有6年才能还清。今年春节后,他想将此房卖给张先生。现在,这笔交易就变得简单多了。


第一种情形
卖方李先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买方张先生拟申请公积金贷款

交易前,李先生可以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同意“带押过户”函》,张先生则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含共同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同意贷款意向函》。双方签约后,张先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发放贷款。


第二种情形
卖方李先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买方张先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办理商业住房贷款

李先生可在交易前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同意“带押过户”函》,双方签约后,张先生办理商业住房贷款。


第三种情形
卖方李先生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存在商业住房贷款

买方张先生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张先生可在交易前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含共同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同意贷款意向函》,买卖双方签约后,张先生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发放贷款。



与原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
现推出的二手房“带押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明显
↓↓↓

交易成本更节约,无需卖方筹措资金提前结清交易房产旧贷款,减轻资金压力以及降低资金成本;
交易流程更便捷,通过多部门协作,减少了交易环节,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
交易资金更安全,在交易未完成前,通过“带押过户”结合资金监管实现全流程闭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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