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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今日事] 是“毒”不是菜,这种植物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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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8 09: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守护绿色
不让“毒种子”落地
有些植物千万不能种!

近日
工作人员在日常排查工作中发现
某菜园里
种植有罂粟原植物
禁毒大队立即联合派出所民警
到现场进行查处
铲除罂粟原植物46株
并依法对违法嫌疑人黄某作行政处罚

微信截图_20240318085734.png

微信图片_20240318085747.jpg

认准罂粟的长相

千万不要误种!

罂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蒴果高高在上,夏季开花,花大,单生枝顶。花瓣4片,红色、紫色或白色。果实球形或椭圆形,种子小而多。

微信图片_20240318085800.jpg

罂粟生长期各个阶段图片


微信截图_20240318085812.png

微信截图_20240318085825.png

微信截图_20240318085835.png


除了罂粟

还有以下这些植物

一株也不!能!种!

微信图片_20240318085955.png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有期徒刑。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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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9 09: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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