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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今日事] 泰州吴某不满被罚,认为所做治疗对中医发展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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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0 15: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基本案情

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某区卫健委)经调查,于2022年5月23日涉案行政处罚决定,查明:贡某自2021年10月20日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某地擅自执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没收药械543件,并处人民币95000元的罚款。

贡某认为其确有专长、中医在考,且治疗多种西医无法根治的疾病,仅收取材料费,300元封顶,无效不收费,有多名患者证明疗效;贡某具有针灸操作资格证和美容针具发明专利证,针灸美容治疗安全速效、稳定持久且无副作用。贡某所做治疗对中医发展有益,不应受到行政处罚。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医针灸、放血、针雕美容等诊疗活动,属于使用器械、手术等方法的诊疗行为,从事上述行为,应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病人不是临床医学的试验品,贡某为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核而试图通过非法执业维持实践周期,有悖法律,更有违伦理道德。

人民群众所期待的“病有所医”,首要的就是治疗效果,而非一味的价格低廉。人体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个性差异明显的体系,贡某即使通过诊疗使局部疾病取得好转,也仅是显现的一时的效果,对人体整体的、长远的风险性根本难以控制。只有具备法定资质的执业机构、执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实施诊疗活动,才能最有效地达到治疗预期。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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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0 15:24: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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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0 16:5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有证的,刘翔峰,恶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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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3:5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你就说人家有没有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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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4: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果民间中医承诺出现医疗事故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医者在治疗前和中医签订一份自愿治疗的协议(目前医院做手术前不也会和患者签订免责协议,也可以允许中医这样做啊。),这样国家和政府应该放开中医治疗的各种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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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7:08: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资本之下哪有中医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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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2 16:4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法院判决有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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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2 17:1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既然有立法,那就要遵照,不应该被随意打破规则。今天如果贡某可以打破规则,明天张三就能打破规则,后天法律就成了s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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