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我不再经营
那我岂不是可以
逃避相关执行
这如意算盘
会真如你想的那样吗
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
这是一起因坍塌事故引发的民生类案件,本案王某、何某在与沈某、朱某、泰兴A公司提供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法院查控,三个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来到泰兴A公司现场勘验。据现场工作人员反映。
工作人员
泰兴A公司已经不再经营,现在由泰兴B公司在运营。
经关联案件查询,泰兴A公司以往关联案件均通过划拨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执行完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承办法官推测泰兴A公司可能存在为规避本案执行,转移财产的情形。经调取该公司原常用银行账户的流水情况发现,泰兴A公司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期间,累计向该公司唯一股东夏某个人账户转账400余万元。
在向申请执行人告知这一情况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追加泰兴A公司唯一股东夏某为被执行人,经听证,本院追加夏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后本院划拨夏某银行账户内存款150余万元,将人身损害赔偿金150余万元全部发还申请执行人。至此,由坍塌事故引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圆满执结,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
无财产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一直是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所以本案在执行时,法院通过调取公司账户流水查清公司资金去向,经执行追加程序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避免了公司转移财产导致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无法得到实现的情况,使得本案有效执行完毕。以实际行动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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