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无聊发了一则新闻,“泰州市民不满物业拒交费,法院这样判!” 从新闻可以看到,因为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故而导致拖欠、拒交物业费,最后被物业公司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律主张了物业公司的权利,物业公司取得了胜利。可是广大网友纷纷留言,指出物业公司实际上服务是不到位的,实际上业主的权益得到了损害。确实,从实际生活感受,业主和物业公司是不对等的,物业公司侵占广大业主权益的现象太多了,特别是侵占小区公共收益这块肥肉方面。 小区里的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金等收益,究竟该归谁?《民法典》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人管理的,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不得擅自挪用,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江苏省小区公共收益调查报告》指出,小区公共收益相关信息透明度低、业主知情权受损害;物业人员利益重叠、存在钻制度漏洞现象等问题。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向小区业委会返还2010年至2020年期间的小区公共收益124万余元。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4月,重庆鲁能星城七街区业委会正式向原物业等追讨小区公共收益!超1374万!由此可见公共收益里面的腐败巨大!2024年常州金坛区计划聘请第三方审计对全区120家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开展专项审计。
泰州的物业管理,群众是很不满意的,甚至可以说怨声载道,希望物业主管部门学习金坛,从整治小区公共收益入手,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财务审计,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检查和处罚,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