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无聊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jetaime1985

[泰州今日事] 一米阳光你们的格局小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6-7 08: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lawyer1998 发表于 2024-6-7 08:45
如果你身边有被传销害惨的亲朋好友,你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这话来的。

想起一个朋友儿子的事,在外上职校期间进了传销,在里面混了半年居然当了个小头目,传销里有个小丫头居然看上了他,这个小丫头为了嫁给他报警解救,后两人出来后不久就结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7 09: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那你说说,商家拒绝消费,违反了法律哪一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7 09: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楼主是好人,支持。老板太差劲了,昧着良心挣黑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7 09: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lawyer1998 发表于 2024-6-7 08:45
如果你身边有被传销害惨的亲朋好友,你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这话来的。

这些人就是所谓的键盘侠,在不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们总喜欢随口嗨,讲一些与主流道德观相违背的一些观点,以此来标榜自己或者为了其他一些利益,一旦自己利益受损,会立马换一个面孔。很丑陋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7 09: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光说不练OO1 发表于 2024-6-7 09:05
那你说说,商家拒绝消费,违反了法律哪一条?

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且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他们必须基于合理的理由,并且这些理由不能违反上述原则。例如,如果商家拒绝服务是基于保障大多数顾客安全的考虑,这种行为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拒绝服务是基于不公平、不合理或非法的理由,如歧视或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其他规定,那么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他们以我报警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影响他们生意为由,是不是违法了(我有理由相信是在包庇犯罪)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7 09: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jetaime1985 发表于 2024-6-7 09:12
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且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

就事论事,不要篡改法律条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而不是“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且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说实话,如果硬要找出有利于你的条款,估计只能在经营者的义务条款中折腾了!
人家公开场合,肯定不会承认是因为你的举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6-7 09: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光说不练OO1 发表于 2024-6-7 09:32
就事论事,不要篡改法律条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 ...

我不需要任何对我有利的东西,我也不主张任何东西,我只是把这个事情发到泰无聊平台让大家知道这个店的这种行为,对于违法乱纪的放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7 12:1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你让别人失去了一个长久的客户,当然拒绝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7 13:1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春泥秋叶 发表于 2024-06-07 12:19
你让别人失去了一个长久的客户,当然拒绝你。

也避免了让它家成为窝点被迫停业的风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6-7 13:11: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乎乎大睡 发表于 2024-06-07 13:11
也避免了让它家成为窝点被迫停业的风险

感觉一米要给楼主一面锦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1998-2024 T56.net All Right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