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曾有过警察梦 他也不例外 但他“实现”梦想的方式 不是靠努力 而是……
近日 泰兴市公安局燕头派出所 接到辖区一家宾馆工作人员报警称 一男子冒充警察来宾馆检查消防 被质疑后匆匆离开了现场
接报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通过调查访问和分析研判 民警锁定了该男子樊某某的身份信息 并迅速将其抓获 在其住处查获了部分仿制的警用服装和物品 确认樊某某就是“假警察” 让我们来看看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 樊某某无正当职业 平时觉得当警察穿警服很有面子 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于是他在网上购买了 仿制的警服、警衔、警号 警用肩灯、执法记录仪等物品
事发当天 樊某某“穿戴齐全”地来到一家宾馆 谎称自己是辖区派出所的“樊警官” 例行检查消防 以此来炫耀自己的身份 当宾馆工作人员 询问其详细信息时 他却眼神躲闪、支支吾吾 见事情即将败露 便逃离了现场
目前 违法行为人樊某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近年来,冒充警察身份招摇撞骗的案例屡见不鲜,请大家在工作、生活中务必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可通过查看相关证件、到其所在单位求证、拨打110等方式验证对方身份,谨防上当受骗。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