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注销(废止)的公告 经查,泰州市金蓝领培训中心、泰州市新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泰州市海陵区宝贝家职业培训学校等19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附后),存在办学许可证届满未延续,且无相应实际办学行为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注销(废止),现予公告。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后,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法定代表人自负。 公示时间:9月23日—9月30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地址:海陵南路628号(邮编:225300);联系电话:0523-86335968;信箱:2629518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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