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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姜小区锅炉房建在住宅正下方,冬天开启暖气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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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5 23:3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是泰州市姜堰区嘉美珑园(又称佳美风尚)小区15号楼一楼的一名业主,现举报嘉美珑园开发商销售欺诈以及15号楼一单元地下车库换热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已经危害到业主的生命健康安全。并对姜堰区住建局不作为进行举报。
    具体事实情况如下:
    2019年4月,我在姜堰区嘉美珑园小区购买了15号楼一楼商品房一套,购买时为期房,约定交付时间为2021年8月底。在房屋交付之前1我有空也会去看一下房子的建筑进度。2021年初,我发现在我家房子的正南蛮(对着朝南的两个房间)大约三四米距离处忽然冒出一个出入口,这在当时售房时开发商没有任何提示和说明。(有当时售楼处的沙盘录像为证)我随机找到销售人员以及开发公司陶总询问,他们都称销售时根本不知这边有出入口(有沟通的录音为证)。陶总解释说他看了设计图纸才知道这是一个消防疏散通道下面是人防工程。消防通道不会对人生安全造成影响,我认为这个消防通道离我家房间和阳台太近,设计上不合理,对我家的私密性也有影响,要求他们吧通道八通道改到别出去,离我家远哪一点,陶总称他们是按图施工,不影响居住安全也不会挪移,对我说后期可以自己做院子用绿植来遮挡,我一时无法接受,提出换房或退房,开发商代表陶总称我可以退房但是不可以换房,退房价格只能按照我19年购房价格算给我。然后让我按2021年的市场价格重新买入。我19年购房时放假不足7000,21年1同期房价突破一万,看着开发商代表吃人不吐骨头像,我无可奈何只能忍受。
    2023年下半年,我家开始装修。11月27日,该小区开始集中供暖,供暖时当时嘉美珑园销售时的一大卖点,本来供暖照拂业主无可非议,也是作为开发商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但是我家装修工人打电话给我说,家里有噪音,他们在装修时听得清清楚楚,一整天不停,头都听的痛,心里也慌慌得难受,让我过去听一下,我感到房子里一听,确实如此,噪音大白天的让人头疼心慌,更别提晚上了。我立即四处查看,查到地下车库时,发现在我家房子正下方居然是换热站(这里平时都是锁着的,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这个换热站离我家距离不足三米,中间只隔了夹层通道,换热站不仅充满噪音,还有不断排放的废气,废气从我家正前方的消防疏散通道处以及离我家更近的一个专门废气排放处排放。
    我找物业协商,物业称开发公司是安图施工,他们没办法解决。我又找到开发公司代表陶总,陶总带领一帮人去我家实地听了一下,发现确实有噪音情况,但是答复我依然是,他们安图施工无法解决。物业和开发商明明知道存在实际侵权问题,至今的态度就是不解决。我想政府应该是关心民生的,不会只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不顾,我先后打了市长热线、12345并且写了人民来信到信访局信访,所有指向都是住建局,住建局先后安排了两拨人到现场查看,也都知道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但可笑的是所有的最终答复居然是“安图施工,合理合法合规!”
    我实在是想不通,把暖气换热站建在业主房屋正下方不足三米处居然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1.我虽然是一名普通老百姓,没有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但是我的实际居住权益已经收到了严重侵害,在换人站开通期间,我们一家人根本无法正常入睡。住建局和开放商视业主的生命安全如儿戏,简单一句安图施工就解决问题?这个图合理合法合规吗?当初是如何审查通过的?究竟是开发商影响了住建局,还是住建局影响了开发商?导致他们异口同声视“图”为借口,没有任何解决方案,不想承担任何责任。
2.再看住建局所谓的“合法合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供热换热站与相邻居民的安全间距为12m左右。一些地方性规定更是对此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很多地方都强化至15m,应该普通的正常人用脑袋都能想明白为什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什么会如此规定,而住建局却认为这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3.供热换热站不仅会产生噪音危及生命健康安全,还存在着巨大的爆炸风险,为什么在屋前建消防通道,就是为了在供热换热站发生爆炸时及时疏散里面的工作人员,但显然住建局对着一样的风险是视而不见的。
4.这样的危险设施在业主房屋的正下方,住建局没有任何整改建议,只是应付业主草草了事,这样的危险设施在业主房屋正下方,当初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并且怎么允许开发商欺诈销售,当而皇之得卖给业主的,让业主饱受折磨却不闻不问不作为?
    我从发现问题开始投诉,至今跨越一年时间,投诉无果,没有任何单位任何人来帮助我们这些无助的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故请求媒体对此事曝光,为我们普通老百姓主持正义。
@泰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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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购买的嘉美风尚15号楼建设单位为泰州市祥达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泰州市恒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5号楼南侧消防疏散通道及地下换热站施工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到自规、泰州市审图中心等部门办理了规划、审图手续等手续,施工单位按图进行施工,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竣工验收手续。为协调解决问题,前期我局已搭建平台,推动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近期我局又再次约谈建设单位,督促其主动与业主就解决方案进行协商,如仍无法达成共识,建议依法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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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3:4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写的声泪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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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5:4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错别字太多了,找个小学生改一下重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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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8:2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apchy 发表于 2024-12-26 15:45
错别字太多了,找个小学生改一下重发吧。

请问评论员同志!!!辛苦改了,再发上来!!!又有什么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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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9:10: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泰州市职能部门不作为,南京有没有作为的?你又不是越级,一步一步向上,终归有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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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9: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卖的时候,是不是没提这个事,甚至是有意隐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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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9: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仔细看了一下,说是按图施工的,它们的意思应该是,它们也不是刻意制造噪音的了。

补充内容 (2024-12-26 19:39):
不像九龙的烟花爆竹,无缘无故的放了几个月,而且几个月来是天天的放,基本可以算是一种故意制造的噪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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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6 19: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实名发抖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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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离我们好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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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说实话,看不出开发商与政府部门有何不妥!
第一、你提出后,开发商允许你退房;
第二、设计是符合国家规定,通过了审核!
第三、你说噪音大,超标没有?如果没超标,只能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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