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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正常行驶,被电动车追尾,多久出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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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5 23: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前段时间,正常行驶,被电动车追尾了,扣车了,交警认定电动车全责,但对方不同意,交警说要走程序,要40天才出责任认定书,这合法吗?交警出事故认定书,要双方协商一致,那交警是干嘛的,不明白,有懂的朋友说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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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5 23:3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种简单的追尾咋可能要40天才出认定书?你问问交警到底想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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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05:5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以前做一个破保险公司理赔总经理时,一个老板在饭桌上说:中国是人情社会。这就是为什么让你们自行协商。交警这次做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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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06:3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要双方签字,但是15个工作日,你就可以拿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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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07:40: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1、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手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不好判断了。但大部分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警就会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给事故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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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07:5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如果超过时间,可以到该公安局的法制、督察等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4、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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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07:57: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交警队出具责任认定书需要的资料如下: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合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3、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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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09: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慢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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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09:20: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发泰无聊没用,要发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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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09:2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交警不是法官。双方协商不一致,交警也没办法,只有法院能处理。只要你不怕被扣车,最后你肯定赢,但是电瓶车主说他没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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