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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星 发表于 2023-09-23 12:19 这样一说,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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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星 发表于 2023-09-23 12:16 过去厂里分的老楼房,阳台本身就没有纳入房产证上,后来公转私,同样阳台自己个人也没买下来,所以2楼起这拆迁按照房产证说话没有一点问题,楼主可以申请花钱打官司,不过最后还是输。
海天星 发表于 2023-9-23 12:16 过去厂里分的老楼房,阳台本身就没有纳入房产证上,后来公转私,同样阳台自己个人也没买下来,所以2楼起这 ...
leocqc 发表于 2023-09-23 13:02 这就是跟郭利案雷同的地方。过去因为对权属的界定没有那么分明,大家对房产也没啥概念,所以对阳台的归属不像现在这么计较。 而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东西,权属首先应当归老百姓。 用大家常听到的一句话来总结,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但现在我们实际遇到的情形是,法无禁止你皆不可以做。解释权不在你
声声不慢8 发表于 2023-09-23 13:25 换个方式想,如果不拆能卖几个钱?拆迁是否是价值上扬?我拆迁时就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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